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1点击:[]

各有关部门:

您好!接省科技厅通知,根据科技部印发的《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必须紧扣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3)。

二、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请按要求登录(http://service.most.gov.cn)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三、请有意向者提前与科技处联系,于2022年8月12日将预申报书电子版报送至工作邮件,逾期认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铮 王磊

联系电话:69975779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pdf

3.“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科技处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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