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在促进纺织行业科技进步中的作用,规范该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十四五”期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将严格立项要求和实施管理,对“十三五”(2016—2020)期间立项、已到期但未进行结题的项目结题验收。具体工作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十三五”(2016—2020)期间立项、已到期但未进行结题的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该范围内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不提交视为项目终止,需办理项目终止手续,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团队三年内不得申报中纺联任何相关科技项目。

  2.2015年及之前立项、已到期但未进行结题的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该范围内项目团队原则上应提交结题报告,不提交视为项目终止,需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3.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优先推荐其参与中纺联科技奖励申报。

  二、受理时间

  我校2022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性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分两次集中进行,电子版发送工作邮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一次受理时间:6月9—10日

  第二次受理时间:10月9—10日(不再发布通知)

  三、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验收依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导性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申请结题项目应提供项目研究报告,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研发背景、具体研究方法和内容、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点、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和意义、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前景、知识产权情况、用户使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问题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2.已通过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完成鉴定评价且取得鉴定评价报告的项目,经认定后视同结题。

  四、结题流程

  1.项目组提交项目材料电子版(结题报告word版、支撑材料汇成一个PDF),发送至相关业务老师工作邮件。

  2.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初审,初审通过后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要求缴纳专家评审费,同时准备纸质材料。

  3.提交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两份,由科技处统一寄送)。

  4.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评审。

  5.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放结项证书。

  五、项目终止

  不提交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需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科技项目暂停/终止报告表》一式三份。

  联 系 人:科研成果管理科 谢晓峰 李闪

  联系方式:0371-62506884

                                           科 技 处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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