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点击:[]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激发我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培养造就一批引领科技进步和学科发展的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我省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人才创新优选地、人才活力迸发地,为实现“两个确保”,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拟开展河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并择优推荐15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及表彰名额

拟推荐河南省青年科技奖60名,择优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河南候选人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河南省内工作满一年。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和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得申报。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1.省直部门推荐。各有关省直单位可推荐候选人各2名;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可推荐候选人各2名;

3.有关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有关全省学会可推荐候选人各1名;

4.其他基层科协推荐。郑州大学科协、河南大学科协、河南农业大学科协、河南师范大学科协、河南科技大学科协、河南理工大学科协、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科协、河南中医药大学科协、郑州轻工业大学科协可推荐候选人各2名,其他高校科协可推荐候选人1名;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可推荐候选人各1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河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省直部门推荐加盖单位公章,地市推荐应征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见,加盖市科协公章;其他学术团体或其他科协组织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或科协组织公章。

2.《河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附件支撑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原件2份,复印件1份),另单独报送《河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复印件11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渠道意见中需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附件支撑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河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推荐渠道盖章。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1.书面材料由推荐渠道报送,逾期无效。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我校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周一)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科研成果管理科相关老师工作邮件,纸质材料送至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308办公室(校内受理材料时仅报送一套纸质材料,校内确认推荐后再补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研成果管理科  李 闪

联系电话:0371-62506884

                                                                                                      科技处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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