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22]9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产教融合方面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完备,有成效、有特色,与企业开展合作两年及以上;
(二)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较强的意愿和明确的合作方向。
二、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需动员本部门教师积极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典型案例并进行专家推荐工作,申报方式及要求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一)“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照材料提交要求报送至教学院(部)。
(二)教学院(部)汇总后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赵亚茹和李萍,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盖章事宜。
(三)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在系统上传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四)按照材料提交要求,各教学院(部)于2022年12月12日前将本部门的申报汇总表、系统最终上传的盖章版pdf申报材料统一OA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赵亚茹老师存档。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教学院(部)汇总申报材料并建立文件夹(命名为:教学院(部)_“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文件夹内部为各教学院(部)申报汇总表和单个“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为:教学院(部)_案例名称_负责人),单个“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如下: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命名格式:01_教学院(部)_案例名称_负责人_申报书)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专家推荐表(附件2,命名格式:02_教学院(部)_案例名称_负责人_专家推荐表)
3.2022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双走访活动回执(附件3,命名:03_教学院(部)_案例名称_负责人_双走访活动回执)
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5,命名:04_教学院(部)_案例名称_负责人_申报汇总表)
四、联系人
教务处实践科 赵亚茹 62506606 13653806672
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