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资格的成果,直接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时按教育厅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请填写《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于教务处教研科。
三、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申报材料请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22年1月6日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11),逾期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